《诗经》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。在孔子时被称为“诗”或“诗三百”;到了汉代,武帝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,将孔子所整理过的书称为“经”,才确定了《诗经》的名称。 诗经收录了西周自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共三百零五首,有风、雅、颂三大部分构成,作为当时的教化工具,《诗经》在内容和思想上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。
《论语·阳货》中,孔子指出“诗,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”。“兴”、“观”“群”“怨”构成了诗经的社会功能。首先,“兴”即引譬连类,感发意志。《诗经》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兴手法,比如在《关雎》中,首句“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”两句,与窈窕淑女和君子的故事相呼应,成双入对的雎鸠鸟鸣,这与君子心中的情思相呼应,同时将诗中的情境营造了一种浪漫朦胧的氛围。其次“观”即观风俗之盛衰,考证得失。《诗经》中的诗歌并不是一时一地所作,而是各个时代的,而是各个时代的采诗人游走各地,采集到的民间诗歌,对之进行整理和改写,加上后世孔子等人的编纂和修订,所以在不同的诗歌中就会反映不同的时代和风俗。例如在《溱洧》一诗中讲述了在溱洧河畔,男女之间的私会场景,而这类风俗在后世看来,男女私自私会是不被容许的,《诗经》在记载中保留了特定时间和地点的风俗风貌,能够对我们现在的研究以及思想上的启发发挥作用。再有,“群”即相互切磋,和而不流。在《诗经》整理流传的时间里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学派,各种学派之间的学者对《诗经》进行阐释交流,在对《诗经》的内容交流中,诗歌的研究更为深入,学者之间的互相辩论也使得自身的学术素养不断提高。最后,“怨”即怨刺上政,《诗经》中的“怨”并不是为了表达对于统治阶级的不满,而是希望统治阶级能改正自己的不足,以达到更好的统治。作为《诗经》最为重要的现实意义,《诗经》在创作上从民间诉求出发,例如《七月》中对于下层农民无休止劳作过程和生活情况进行的描绘。从兴观群怨出发,《诗经》一直到今天都具有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。在诗化的语言中,所阐释的对现实的表达总是更加深入人心。《诗经》中的诗涉及周民族历史、农事、战争徭役、爱情婚姻、政治美刺、燕飨等多个方面。在这个学期对于《诗经》的学习中,引发了我对诗经中所表达的爱情和婚姻内容的思考和感想,所以接下来我将就《诗经》中关于爱情婚姻诗中的展示阐发我的思考与感想:
作为现实主义创作的代表,《诗经》对男女之间爱情与婚姻进行了写实的阐释,有描写男女之间相互暗恋的诗,如《关雎》;有描写男女不畏艰难而坚持追求爱情的热恋诗,如《蒹葭》;有描写男女相思心切的幽会诗,如《静女》;有争取婚恋自主的抗争诗,如《柏舟》;有描写婚恋后家庭生活幸福美满的诗,如《女曰鸡鸣》;也有描写婚恋后遭遇家暴的弃妇诗,如《氓》。在这众多的婚恋诗中,为我们展现出了关于爱情和婚姻的各种可能性,或美好或哀伤,都是对我们关于爱情和婚姻看法的启示。
首先,对于美好爱情的描绘,如: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”的浪漫为我们展现了美好爱情的模样。对于爱情,现在可能在大部分人的眼里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,现代社会中,人们要被物质捆绑,向生活低头。在快节奏强压力的生活中,原先那种“一生只爱一个人”的美好不再,各种不相信爱情、把爱情当成调侃对象的言论观点大行其道。人们不是不相信爱情,是不敢相信爱情,认为美好的东西终究是归于虚幻,难以拥有。包括我自己,可能其实也并没有办法去相信美好爱情的存在。但是《诗经》的存在,为我们展示了西周至春秋那段时光里,男女之间的美好爱情,会有“寤寐求之”、会有“搔首踟蹰”,为了心爱的人会辗转反侧,为了心爱的人敢于冲破礼教的阻碍,拥有心爱的人后的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。在《诗经》对美好爱情的描述,让我们也能够去相信爱情的存在,虽然可能在现在社会,爱情可能不像原本那样纯粹简单,但是它是一种真实的存在。
其次,是对于女子在爱情中要保持理性的警示。《静女》中“爱而不见”的静女引得心上人“搔首踟蹰”,幽会后仍旧让小伙子对这位漂亮的姑娘念念不忘;而《氓》中不计较“子无良媒”、为了家计“渐车帷裳”,换来的却只有“二三其德”、“躬自悼矣”的结局,成为弃妇还要被娘家人耻笑。还有《柏舟》中那个顽强追求婚恋自主,以“之死矢靡它”、“之死矢靡匿”的偏激形态抗争父母的女子。爱情是十分美好的,而女子作为感性性格占主导的群体,往往会在恋爱中丧失理性,一心投入。能够为美好的爱情而奋不顾身固然是一种美妙的体验,但是并不是所有表面的爱情都值得去奋不顾身的,《氓》中的女子为了爱情,不对男子作任何要求,一心附和,任劳任怨,但是最终却被男子所抛弃。在当代社会中,同样也有许多男男女女为了自己的爱情奋不顾身,有这种守护爱情的精神也是爱情所带来的意义之一。但是在自己选择为了追求爱情而放弃一些东西时,请保持理性的思考,思考这一切是否值得。
再有,对于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要进行端正的思考。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是封建的代名词,认为这束缚了我们的爱情和婚姻自由,同时也拆散了许多有情人。的确,在封建社会中,由此引发过许多爱情悲剧,但是在《诗经》的表达中,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却是婚姻的一种保障,当然,《诗经》本身的教化作用就是要引导人们遵从封建礼教。但是从现实意义看来,婚姻如果没有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只是单纯的两人因为爱情而抛弃其他方面的考虑,这样的婚姻是没有办法美满的。放在当下来说,父母对子女结婚对象的选择都是有他们的生活经验作为参照的,可能也会有部分父母的做法过激,但是父母的出发点都是希望子女能够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,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,父母应该是在两人结婚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一环。
最后,《诗经》中表达了关于女性地位的重视。在弃妇诗这一类题材中,以女性为叙述视角,将弃妇的可怜和无奈展示出来,表达了对于旧社会女性地位低下的批判。作为被休弃的妇人,回到娘家的她要受尽白眼,这一生也不会再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了,而自己的丈夫能够“二三其德”还不受丝毫惩罚。这种鲜明的对比在强调着婚姻中男女地位的不对等,旧社会的结构下,男子可以三妻四妾,而女子必须要恪守妇道,遵从三从四德。这种地位的不平等所造成的婚姻只能使得爱情消失殆尽,就算女子冲破阻碍与心仪男子在一起,地位不平等终究会让两人关系变化。而能够做到地位的平等,一心一意的做法,例如《女曰鸡鸣》中夫妻二人的相互尊重相互体贴的感情,就是男女地位平等带来的美好婚姻的模样。相互尊重,地位平等是婚姻美满的重要条件,不平等的关系早晚会造成婚姻的破裂。所以,为了保证婚姻生活是美满,请保证双方的平等。
爱情是美好的,婚姻也可以是美好的。重要的是自己在面对爱情和婚姻时,双方是否能做到“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”的相互来往。对方对你的好,你会用相同甚至更多的回应去回报他,在两个人的感情里有来有往,没有谁需要刻意讨好迎合,这样感情才会更加坚固,当爱情褪去,面对婚姻时,两个人在生活的负担中也能相互承担,而不是计较谁付出的多,谁付出的少,这样的婚姻才能够长长久久。作为新新人类的我们,在互联网的帮助下、在丰富物质的刺激下,越来越不相信爱情的存在,越来越不能相信爱情能够带来的美好,原本为一人承包鱼塘的痴情霸道男一,慢慢开始被解读成能够承包鱼塘养鱼的“海王”。爱情好像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,婚姻可能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。可能有些人能够找到自己的爱情而打破这种想法,也可能是在一次次的试探中完全绝望。但是,《诗经》中为我们所展示的美好爱情是的确存在的。当爱情来临的时候,以“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”的态度对待,不管结果如何,自己都能有所收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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